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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医保宣传手册
云南省 医保中心  2009-8-21

云南省省属在昆高等学校大学生

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手册

 

 

一、什么是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劳社发【20088号)、《关于调整省属在昆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云社发【2009178号)等文件精神,以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完善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重要内容,建立的以大病统筹为主,涵盖范围广、个人缴费低、门诊医疗同步解决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性质?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畴,是一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住院为主兼顾门诊的医疗保险,它不同于商业保险,是国家政策性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有那些特点?

云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有5个突出特点:坚持属地参保原则;倡导大学生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实现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有机统一;建立门诊医疗待遇;实施联合管理服务模式。

四、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及在何处参保?

参保范围:省属在昆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不含军事院校)所属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不含委托培养、自费、干部专修学生)、非在职研究生在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医保中心”)参保。

其他高等学校的大学生,按属地原则在高等学校所在的州市参保。

五、省属在昆大学生怎样办理参保?

大学生本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有关资料

高校对资料内容进行审核,对个人基础信息进行录入汇总,并按规定将基础信息及相关表册报省医保中心

省医保中心对信息进行校验并导入系统,导出制卡数据,生成缴费清册和缴费通知

 

省社会保障卡制作中心制作“社会保障卡”交由高等学校发放给大学生

 

在本校填写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一、  2009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国

二、   

三、   

六、2009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国家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省属在昆的高等学校大学生每人每学年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为100元。国家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为:

(一)普通大学生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级财政补助50元,个人缴费10元;

(二)大学生中的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中央财政补助45元(其中5元由医疗救助安排),省级财政补助55元(其中5元由医疗救助安排),个人不缴费。

七、大学生参保后享受怎样的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特殊病门诊、住院就医三个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八、什么是普通门诊?

普通门诊是指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大学生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就读学校校医院或附近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门诊治疗给予一定补助的待遇。

九、什么是特殊病门诊?

特殊病门诊是指患有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参保学生,可申请享受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的医疗待遇。

十、“特殊病”门诊待遇怎样申请与确认?

患特殊病的大学生,由本人向就读院校医保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省医保中心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发给《特殊病就诊卡》和《病历手册》并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确认后即可享受相应的特殊病医疗待遇。

十一、住院就医如何办理?

住院就医是指大学生因病情需住院治疗的,应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就读学校的校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入院手续。若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由学校校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转诊证明,参保人员凭转诊证明和就医凭证到本学校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

十二、住院就医时的医疗待遇?

参保大学生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在除去按政策规定须自付的部分后,在起付标准之上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参保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2.5万元。参保后办理了休学退学的大学生,在参保期限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仍按有关规定报销。

十三、什么是起付标准,参保大学生住院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指统筹基金在支付参保人员住院费用之前,参保学生支付按照一定额度先支付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参保大学生参保年度内的起付标准按以下方式计算:

第一次住院: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第二次住院: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元;

第三次(含)以上住院的不再交纳起付标准。

十四、什么是“先自付费用”和“特殊先自付部分费用”?

先自付费用是指参保大学生使用乙类药品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个人需先自付其费用的10%

特殊先自付部分费用主要是指药品目录外的抢救药品、人工器官和总费用在200元以上的进口材料这三类费用需先自付总费用的一部分。特殊先自付的具体比例如下:药品目录外的抢救药品先自付40%,人工器官和总费用在200元以上的进口材料先自付20%

十五、住院床位费执行什么标准?

按照属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既不高于20/天。

十六、异地就医手续与异地就医费用的报销?

大学生在假期、实习、休学期间因急危重症需异地住院治疗的,原则上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在一周内通过就读院校向医保中心业务拓展部备案,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转省外就医的,须提供至少二所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主医师会诊意见,由转出医院盖章后送医保中心审定备案,个人先自付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二个百分点,费用由就读院校或学生本人全额垫付,医疗结束后凭住院发票、出院证、费用明细清单和相关就医凭证,由学校的医保经办人员到省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十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结算起止时间?

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与补充医疗保险同步,起止时间为每学年的91至次年的831

十八、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金和补充医疗保险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有哪些?

根据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发的《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劳社发﹝20088号)规定,以下费用不予支付:

(一)基本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以外的费用(急救除外);

(二)健康体检、计划免疫、预防保健、艰苦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费用;

(三)未办理转诊转院审批备案手续,自行外出就医的医疗费用;

(四)整形、美容、酗酒,以及吸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自焚及违法犯罪行为所致的医疗费用,以及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

(五)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十九、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怎样查询?

(一)查询:云南劳动保障网http://www.ynl.gov.cn/  

云南医疗保险公众信息服务网http://www.ynyb.org.cn/

(二)现场查询: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昆明市关上中路85号政通大厦2楼服务大厅);

(三)各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经办部门。

二十、什么叫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是公民参加社会保障的有效证明,是到校医院和定点医院住院就诊就医的身份凭证,社会保障卡大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挂失和补发手续。社会保障卡的工本费用为22元。

二十一、什么是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

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是按照国家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险的政策要求,为了解决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以外的费用问题而设置的辅助性医疗保险,是与基本医疗保险紧密衔接,与我国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和目前的国际保障惯例相一致的提高保障层次和抗风险能力的有效途径。

二十二、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的特点?

(一)参加补充以来保险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住院医疗和特殊病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到90%,并且在最高支付限额上不封顶。

(二)承担10000元的意外身故、疾病身故赔付责任;按伤残等级承担最高10000元的意外残疾赔付责任;承担100元以上5000元以内90%的意外伤害门诊费用赔付责任;

(三)办理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又办理参加补充医疗保险,无附加条件,可免去因体检问题而无法参保的制约。

 

   

 

 

 

二十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住院(含门诊特殊病)时享有的医疗待遇?

参保大学生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除去全自费部分、特殊先自付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年度内无最高支付限额。

1:云南省某大学生,因重大疾病住进某三甲医院治疗,医疗费用总计为3000元,其中全自费部分100元,使用乙类药品500元,特殊检查、治疗300元,其报销结果计算如下:

A: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费用总额

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报销金额

个人承担部分

个人承担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承担比例

3000

1512

1488

49.6%

50.4%

B: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医疗费用总额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金额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金额

个人负担金额

个人承担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承担比例

补充医疗保险承担比例

3000

1512

1098

390

13%

50.4%

36.6%

2、云南省某大学生,因重大疾病住进某三甲医院治疗,医疗费用总计为65000元,其中全自费部分2000元,使用乙类药品3000元,使用抢救用药2000元,特殊检查、治疗1000元,进口器官购置费用8000元;其报销结果计算如下:

A: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费用总额

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报销金额

个人承担部分

个人承担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承担比例

65000

25000

40000

61.5%

38.5%

B: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医疗费用总额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金额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金额

个人负担金额

个人承担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承担比例

补充医疗保险承担比例

65000

25000

29540

10460

16.1%

38.5%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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